当同一个发货单中,全程由多个物流商承运时,需要录入多个物流商的费用作为分摊和向对应物流商请款,以及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费用项,比如“报关佣金费用”和“尾程提货费”,也需要录入到系统中。
系统支持同一个发货单中录入多个请款对象与费用类型。
注:如果在不确定物流费用的情况下,预估物流费用可以多次录入,每次取最新的结果作为到库成本。
运杂费、增值税、关税为默认费用类型,系统会自动加载,且不可编辑。
在系统-字典管理-发货单费用项模块,可以新增、编辑、删除自定义费用项。
默认项:运杂费、增值税、关税不可编辑和删除。
是否纳入成本:是否将该费用纳入成本计算,如果选择否,则系统不会将这笔费用计入分摊总费用
费用分摊方式:可选 实重(KG)、体积、计费重、数量、申报单价、采购单价、自定义;运杂费和增值税的费用分摊方式固定为【头程物流】维护的分摊方式,可切换为自定义,手动进行分摊。
金额:每个物流商每种费用的金额,选择币种之后,所有费用都以该币种为准
备注:可单独对每笔费用添加备注
操作:可添加或删除费用
清关地:在设置/基础配置/字典管理/清关地进行维护
点击预览分摊结果,则是否纳入成本为【是】的费用,都会根据每笔费用选择的分摊方式进行分摊,且在分摊明细中展示分摊单价与总价。
如有多行自定义分摊方式的同一费用项,则系统会校验分摊明细的费用求和=费用项的费用求和,才允许确认提交,否则会报错
注:
①在第一次录入实际物流费用,然后当月未跨月的情况下,支持多次录入实际物流费用,以跨月前的最后一次为准
(例如,12月1日录入100元,12月17日录入120元,12月26日录入90元,实际物流费用以90元为准)
②在未请款的状态下,当月录入实际物流费用,支持多次录入实际物流费用。以请款前的最后一次为准
(例如,12月1日录入100元没有请款,12月17日录入120元并请款,实际物流费用以120元为准)
③如果当月只录入了运杂费这一项实际物流费用,但是关税没有录入。那么在跨月后运杂费不支持再录入,但是关税还是没有录入的情况,支持在录入关税的当月多次录入。
(例如,10月录入了运杂费的实际物流费用,但是没有录入关税,可以在12月录入关税,并且12月只要没有请款就可以多次录入关税)
④如果已经跨月或者已经请款,就不能再录入实际物流费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