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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发货跨境小包出口基本信息维护

背景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,从10月1日起,以代理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,在出口时必须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(即出口货物的实际生产销售单位)的基本信息,包含以下信息:
成交价(出口国申报单价)
生产销售企业单位
生产销售企业代码
销售平台

成交价(出口国申报单价)维护:

  1. 产品资料/物流报关下新增成交价维护

生产销售单位

  1. 请前往【物流/基础配置/自发货申报规则】中进行维护

销售平台维护

  1. 请前往【物流/基础配置/自发货申报规则】中进行维护,一个平台维护一行数据
  2. 注意:使用独立站需要请填写具体的站点域名,不要填写Shopify等建站工具名称
  3. 注意:系统中平台区分了不同运营模式,例如TEMU半托管、Aliexpress半托管、Shein半托管等,请统一维护为TEMU、Aliexpress、Shein
最近修改: 2025-09-23